各单位: 根据《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(吉农院院发[2017]22号)文件精神,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科研水平,提高自主创新能力,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的科研质量,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启动2017度学校种子基金和青年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方向 根据国家和我省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,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,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吉林省科技厅和吉林省教育厅项目指南,根据我校教师的专业实际情况,自行选题,重点支持创新性好、实用性强的项目。 二、申报条件 1.年龄条件:申报青年基金项目主持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77年1月1日后出生);种子基金无年龄限制。 2.职称条件:青年基金一般要求副高级职称以下,种子基金要求高级职称。 3.限项目条件:凡主持学校种子基金项目、青年基金项目、重点学科培育项目的在研项目主持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,有两项参与的未结题校内项目不得申报。 三、资助强度 1.种子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为3-5万元/项,研究周期为3年,不超过10项。 2.青年基金项目自然科学一般项目1万元/项、重点项目1.5万元/项,社会科学一般项目0.6万元/项、重点项目1万元/项。青年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,不超过40项,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5项。 四、材料要求 1.申报的各类项目一律填写项目申报书和盲审表,采用A4纸左侧装订。申报书、盲审表和申报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一份。 2.申请书、盲审表及汇总表(格式)均在科研处群共享和科研处网站中下载。 3.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,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一并上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 4.兼职教师由所在分院(部)通知,统一上报。 五、联系人 潘业兴 科研处 2017年5月10日